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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美国科学家们称,软件制造商有义务为他们产品的安全漏洞负法律责任。
美国国家科学院(NAS)建议决策者们制定法律来让那些软件公司为其有缺陷产品所造成的安全危害负责。上星期,在一份题为“今天与明天的网络安全:代价是现在付出还是将来付出?”的报告中,美国国家科学院的研究人员敦促立法机关“采取步骤让那些软件和系统销售商以及系统运营商为他们的系统缺陷负责。”
研究人员还呼吁进行立法来强制软件制造商们报告安全方面的问题。
目前,当一些怀有恶意的黑客攻击某软件中的安全漏洞后,一系列针对性的后续事件将责任放到每个人的头上,从黑客到发现问题的研究人员。但通常只有黑客面临法庭诉讼,而软件制造商最坏也就是被新闻界说一通而已。
另外,各公司往往否认其软件的安全漏洞被人利用,表示并没有听到有关安全方面问题的直接报告。一些公司更声称被研究人员发现的缺陷仅仅是理论上的,在实际使用中不可能出现。
但是,自从911袭击事件发生以来,人们对安全问题越来越关心。越来越多的公司在评估其产品的安全性能并且开始注重产品的可信度。
就在上个星期,比尔·盖茨敦促他的员工们将安全问题作为公司的首要问题。过去,公司通常将注意力放在增加软件的性能上,有时候甚至以安全为代价。然而,盖茨在给公司员工的email中说:“公司生产的产品应该是非常安全的,这样才能让顾客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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