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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黑客”软件盗取密码 网络大盗昨被起诉 |
| 2003年07月09日10:52:12 北京青年报 作者: 李罡 许永俊 杜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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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一个利用网络“黑客”软件,在短短两个月内盗窃包括国家机关、公司、研究所、五星级酒店在内20余家单位的上网账户和Frethem/index.htm" target="_blank"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color: #0000FF'>密码非法出售牟利4万余元的网络大盗,在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24岁的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大学文化程度,是个名副其实的网虫。根据顾某某自己供述,一次他在跟网友聊天时突然产生了凭自己的网络技术,使用黑客软件盗取其他用户上网账号和密码,伪造上网卡非法出售获利赚钱的想法。后来顾某大学毕业后暂时没找到工作,就决定实施这个赚钱的计划。他第一次做了80个上网月卡,放在海龙大厦等电脑大厦代销,顺利出手后得款5000余元。尝到甜头后,顾某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卡的种类从月卡逐渐发展到制作季卡、半年卡,销售区域也从北京发展到黑龙江,最终非法牟利达4万余元。在去年6月至8月间,顾某某通过互联网使用黑客软件一口气盗取了20余家单位的163注册用户上网账号和密码,伪造上网卡非法出售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去年9月29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入顾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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